廣東省審計廳智能證照管理系統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
廣東省審計廳智能證照管理系統項目
單一來源采購公示
一、采購人:廣東省審計廳
二、采購項目編號:GZCY2020FD03002
三、采購項目名稱:廣東省審計廳智能證照管理系統項目
四、采購項目預算金額(元):¥227,700.00元
五、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
本項目擬采購1套智能證照管理系統及配套設施,并與省外辦的全省因公護照使用實時監管平臺系統對接,實現證照自動存取、調配、統計,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,加強出國(境)證照管理。
六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:
根據外交部護照管理的最新要求,廣東省外辦2018年底已經全面上線了全省因公護照使用實時監管平臺,全省各申辦單位的因公護照管理情況須納入全省護照監管平臺,對所有因公護照的使用進行實時監控。系統要求所有申辦單位按照要求進行護照數據上報,包含因公護照借出、歸還記錄。在外事信息化管理要求方面的不斷提高的前提下,現有的管理模式已經無法滿足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,需要引進智能證照管理系統對現有因公證照進行管理。
本項目要求采購的智能證照管理系統及配套設施應接入“全省因公護照使用實時監管平臺”,將現存護照的實際領用、歸還情況按照要求自動上報省外辦。廣東環天電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外辦“全省因公護照使用實時監管平臺”的系統開發商,為全國各省市外辦、申辦單位做過大量智能證照系統采購、集成工作,具有豐富的經驗。鑒于只有廣東環天電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具有系統接入的能力,并符合項目需求,因此,根據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,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,符合下列第1種列情形,只能從唯一的供應商處采購:
1)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;
2)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;
3)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,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,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;
4)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七、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、地址:
擬定供應商名稱:廣東環天電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
擬定供應商地址: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沙面大街64號201房
八、專家論證意見:
(一)各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、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,專家的姓名、工作單位和職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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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專家小組綜合意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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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本公示期限(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)自2020年4月 3日至2020年4月10日止。
十、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、地址和聯系方式
(一)采購人名稱:廣東省審計廳
采購人地點: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1號
聯系人:郭小姐 電話:020-87078710
(二)采購代理機構名稱: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采購代理機構地點:廣州市環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11樓08室
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:陳先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:020-22263173
傳真:/// 郵編:///
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二0二0年四月三日